2008-5-4 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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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MPA核心课程
关于举办“公共管理硕士(MPA)核心课程班”的通知
公务员在职攻读MPA是有计划有组织地提高公务员队伍素质的重要措施,不仅有利于优化公务员队伍知识结构,而且有利于加强公务员队伍能力建设和提高政府的管理效能。
根据《国家公务员培训纲要》的规定,中组部、人事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积极创造条件,支持鼓励广大公务员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人事部网址:[url]http://www.mop.gov.cn[/url])通知要求“公务员所在单位应对在职攻读MPA的公务员给予学习时间的保障,可在公务员年休假基础上再增加2周左右的时间让其参加学校的集中面授;在其取得MPA学位证书后,可对其学习费用予以支持;各级人事部门要积极支持MPA培养院校开展的有关调研、科研等活动”。
中国政法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在MPA教育方面,我校拥有一支理论造诣高深、与实际部门联系紧密、具有相当知名度的专职教师队伍。从1978年学校复办至今,已有1000余人次参与国家主要立法的论证和起草工作,主持完成多项国家哲学社会科学重点项目。在党中央大力提倡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时代背景下,中国政法大学结合自身特点,力争把法学优势和行政管理进行有效结合,加快国家的法制化进程,增强公务员的法制观念,提高公务员系统的整体素质。
为了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务员队伍建设,经中国政法大学MPA教育中心研究决定,特别推出MPA直通车(预科)学习培训计划!
一、培养目标
本项目旨在通过系统的学习、专业化的理论讲解、案例解析、专题讲座、交流研讨等环节,使学员尽快充实公共管理理论,提高政策分析能力,熟悉公共管理技巧,提高战略思维能力、学习能力、适应能力和领导能力;完善知识体系,提高理论素养,提升战略决策水平、创新管理能力和实践能力,从而全面提升其基本素质及执政能力。
二、办学特色
首次曾加MPA联考英语考前辅导+专业综合课辅导,解决申硕联考的英语难题,大大提升申硕能力。
三、办学方式及收费标准
1、学 制:12个月
2、学习方式:正式MPA学生同班上课。集中班五一、十一上课,周末班周六日上课。
3、办学特色:学员通过MPA专业学位联考后,可自动转为正式的MPA学生,课程班的学分可以全部转移,正式录取后再补缴与正式硕士生学费的差额。若不能通过MPA联考,在学完MPA要求的课程后,由中国政法大学颁发公共管理硕士(MPA)结业证书。(注:中心统一组织本核心课程班学员参加全国联考)
4、收费标准: 10000元,入学时一次性交付。 考前辅导费,书费另收。 报名费200元。
四、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具体内容参见“中国政法大学MPA招生简章”及培养方案。同时,本核心课程班的课程设置将统筹考虑,以帮助学员顺利通过联考。
五、招生对象
1、各级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后备干部及其他有志于从事公共管理的社会各界人士。
2、报名者需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参加全国联考学员需有国民序列大学本科学历,并具有相应的工作经验。
六、录取
中国政法大学根据申请人的书面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要求者,发给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录取通知书,并建立学生学籍档案。
七、开学时间及上课地点
2008年5月 2008年3月开始报名。
八、报名方式:
1、填写报名表,提交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复印件及三张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2、联系人: 叶老师
3、电 话:(010)— 6 2 2 2 9 3 6 5
九、师资力量
中国政法大学MPA教育师资力量雄厚,由中国政法大学专职教授执教,另有国家部委现职领导兼职授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