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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法律硕士联考大纲民法学(第三章)-法律硕士考试
作者:民法    资料来源:在职教育交流中心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5-23
第三章 公民(自然人)

  第一节 公民的概念和本质

  公民是指具有一个国家的国籍、根据该国的法律规范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自然人。

  第二节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

  一、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民事权利能力是民事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从而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民事权利能力的法律特征。

  二、公民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

  三、公民民事权利能力的终止

  第三节 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

  一、公民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律确认的公民通过自己的行为从事民事活动,参加民事法律关系,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

  公民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律特征。

  二、公民民事行为能力的分类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

  三、公民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律宣告

  第四节 监护

  一、监护的概念和作用

  民法的监护是为了监督和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而设置的一项民事法律制度。监护的作用。

  二、监护人的设定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精神病人的监护人。

  三、监护人的职责

  四、监护的终止

  第五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一、宣告失踪

  宣告失踪是指经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法院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宣告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限的公民为失踪人的民事法律制度。宣告失踪的条件和程序;宣告失踪的后果;宣告失踪判决的撤销。

  二、宣告死亡

  宣告死亡是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判决宣告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限的公民死亡的民事法律制度。

  宣告死亡的条件和程序;宣告死亡的结果;宣告死亡判决的撤销。

  第六节 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一、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的概念;个体工商户的法律特征。

  二、农村承包经营户

  农村承包经营户的概念;农村承包经营户的法律特征。

  三、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对外承担的财产责任

  第七节 个人合伙

  一、个人合伙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约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的行为或组织形式。

  个人合伙的法律特征。

  二、个人合伙的类型

  三、个人合伙的成立

  四、个人合伙的变更

  五、个人合伙的责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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