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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法律硕士联考考试大纲——民法学(第六章)-法律硕士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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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民法 资料来源:在职教育交流中心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5-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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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代理
第一节 代理概述的概念和特征
一、代理概述的概念
二、代理的法律特征
三、代理的适用范围
第二节 代理的适用范围和种类
一、代理的适用范围
二、代理的种类
一、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二、本代理和再代理
三、显名代理和隐名代理
第三节 代理权及其行使
一、代理权的概念
二、代理权的产生
三、代理权行使的规则
代理权行使的规则;某些滥用代理权的行为。
四、转委托
转委托的概念;转委托在适用中应当符合的法律规则
第四节 无权代理
一、无权代理的概念和表现形式
二、无权代理的效力
本人的追认权和拒绝权;第三人的催告权和撤销权。
三、表见代理
表见代理的概念;表见代理应具备的构成条件。
第五节 代理关系的终止
一、委托代理的终止
二、法定代理、或者指定代理的终止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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