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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法律硕士联考考试大纲——民法学(第六章)-法律硕士考试
作者:民法    资料来源:在职教育交流中心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5-23
第六章   代理

  第一节  代理概述的概念和特征

  一、代理概述的概念

  二、代理的法律特征

  三、代理的适用范围

  第二节  代理的适用范围和种类

  一、代理的适用范围

  二、代理的种类

  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

  二、本代理和再代理

  三、显名代理和隐名代理

  第三节  代理权及其行使

  一、代理权的概念

  二、代理权的产生

  三、代理权行使的规则

  代理权行使的规则;某些滥用代理权的行为。

  四、转委托

  转委托的概念;转委托在适用中应当符合的法律规则

  第四节  无权代理

  一、无权代理的概念和表现形式

  二、无权代理的效力

  本人的追认权和拒绝权;第三人的催告权和撤销权。

  三、表见代理

  表见代理的概念;表见代理应具备的构成条件。

  第五节  代理关系的终止

  一、委托代理的终止

  二、法定代理或者指定代理的终止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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