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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思科诉华为案谈发明、产业标准与知识产权

作者:佚名    论文来源:在职教育交流中心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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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因――“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2
1、IBM诉富士通案..... 3
2、IBM诉日立、三菱案..... 4
3、Intel诉NEC案件..... 4
(二)核心——发明、产业标准与知识产权..... 5
(三)反思——悟以往之不谨,知来者之可追..... 7
美国时间2003年1月22日,思科系统公司和思科技术公司,以下统称“思科”)在美国得克萨斯州的Mashall联邦地方法院向我国的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在美国的2家子公司HUAWEI AMERICA,INC.、FUTUREWEI TECHNOLOGIES,INC.(以下统称“华为”)提起诉讼,指控华为侵犯其知识产权。在这份被华为认为“长度有些夸张”的77页起诉书中,思科指控华为在多款路由器和交换机中盗用了其IOS(互联网操作系统)源代码,使得源代码中的文字符、文件名以及程序瑕疵都存在雷同现象。这份文件中罗列出的指控,还包括华为Quidway系列路由器和交换机的技术文件、路由器的命令行接口等软件侵权,以及对思科拥有的至少5项与路由协议相关的专利侵权。[3] 思科的其他诉讼请求还有:
(1)请求法院签发临时性或永久性禁令,以防止华为以及和华为协同行动或共同参与的任何人,实施进一步的专利侵权、共同侵权或其他侵权引诱行为; 
(2)请求法院签发临时性或永久性禁令,以防止华为以及和华为协同行动或共同参与的任何人,实施侵权思科在IOS软件程序、CLI和IOS用户手册中的著作权的行为,判决华为赔偿思科因著作权侵权而获得的全部收益;
(3)请求法院签发临时性或永久性禁令,以防止华为以及和华为协同行动或共同参与的任何人,发布与华为QUIDWAY路由器的运作、性能和互用性相关的虚假或误导性的声明;
(4)请求法院判决没收并销毁与构成侵犯思科著作权或商业秘密的所有路由器、计算机程序和用户手册,以及相关的任何版本或修改物(modification);
(5)请求法院判决华为支付思科专利侵权赔偿金,该赔偿金的数额将在庭审中确定,但至少不低于一个合理的专利权许可费,判决华为支付思科专利侵权惩罚性赔偿金,该赔偿金的数额应当三倍于思科所受的全部损失;
(6)请求法院认定本案为一特殊案件,并判决华为支付思科因本案而发生的合理的律师费,判决支持思科获得相当于思科律师费和其他开支的损害赔偿金;
(7)请求法院为思科提供其他类似或进一步的公正且适当的司法救济。
此案一出,在中国国内引起相当大的反映。媒体对此案的关注更多的集中在知识产权保护和民族产业利益保护的方面,而其中涉及到的核心法律问题之一是对“私有协议”这一事实标准的使用是如何与知识产权侵权联系的讨论。
(一)起因――“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思科诉华为案被称为中国入世以后中国企业在国外遭遇的最大一桩知识产权侵权案件,控辩双方是两国最著名的企业之一,从市场竞争和国家利益的考虑,多数人认为,这场知识产权侵权诉讼更多伴随的是思科公司维护市场优势、排斥竞争对手的一种手段,而华为成为被诉对象,在于自己已经成为思科公司最强劲的对手。
思科公司是全球路由器和交换机等互联网设备的霸主,是全球最大的互联网设备制造商和提供商,并且自成立以来的17年间从来没有起诉过任何一家公司,在2002年的189亿美元的销售额中,有30亿美元来自中国。华为是中国电信设备供应商,2002年的合同销售额达220亿元、名列中国2002年度电子百强第7位,产品已打入德国、西班牙、巴西、俄罗斯、泰国、新加坡、韩国等40多个国家和地区,并正在积极开拓北美市场。[4]思科的主打产品路由器和交换机,都是未来的数据通信的核心产品,它们在整个网络运营商中起着关键性的支撑作用。就全球而言,思科在上述两个领域的霸主地位已经相当稳固,在截至2002年7月27日的上一个财政年度中,公司路由器的营业额超过了56亿美元,以销售额计,占据了全球路由器市场的八成以上;在交换机领域,公司的营业额也达到了75.6亿美元,远远领先于其它竞争对手。但是,在中国,思科却碰到了麻烦,这个麻烦的制造者就是比思科晚了四年才诞生的华为。几乎在思科进入中国市场的同期,华为公司就已经瞄准以路由器和交换机为核心的数据通信系列产品,并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进行研发。作为其主要研发基地的北京研究所,目前员工数超过1300人。尽管与思科2002年超过34亿美元的研发投入相比,华为还有相当的差距,但由于中国的科研技术人员的薪资成本远低于美国,加上华为研发人员在业内众所周知的高效率工作,华为近年已峥嵘初露。况且在技术上的差距可以从价格优势弥补,华为已经在高中低端的各个市场对于思科公司构成了威胁。[5]
华为给思科造成的“中国麻烦”,并没有局限在中国市场,2003年新年第一天,路透社就在一篇文章中警告说:“华为将是思科的全球性的噩梦。”实际上,早在1994年,华为就开始谋划海外市场,近年来华为展海外市场张步伐的加快显然加剧了诸如思科这样的竞争对手的危机感。[6]
以路由器为例,华为实际上是从2001年才开始大规模进军国际市场,但由于思科在这个领域的垄断性地位,双方在2002年下半年开始,矛盾就迅速激化。2002年秋天,在巴西电信标的为数百万美元的路由器项目中,华为击败思科和朱尼珀网络两家竞争对手最后中标,一举打入被思科视为“后院”的美洲市场。在南美和东南亚国家打开突破口之后,截至2003年初,华为的路由器以及交换机等数据通信产品,已进入了近20个国家和地区。思科在2002财年的营业额为189亿美元,与思科的首席执行官钱伯斯在互联网狂热时期雄心勃勃的500亿美元的目标仍然相去甚远。作为利润主要增长点的路由器表现更是难孚众望:截至2002年10月26日最新一个财季,虽然思科路由器的营业额比上个季度略有回升,但13.16亿美元的营业额仍然低于上年同期。因此,在华为去年宣布在美国得克萨斯设立全资子公司Futurewei技术有限公司,雄心勃勃地进军美国市场之后,华为和思科的直接冲突已经不可避免了,这也许是知识产权侵权诉讼发生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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