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学
RSS阅读器
 您现在的位置: 在职教育交流中心 >> 论文写作 >> 管理学 >> 档案管理 >> 论文正文

卫生防疫业务档案两级管理探讨

作者:佚名    论文来源:在职教育交流中心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5-20
我国各级卫生防疫站承担着群体预防任务,在开展疾病控制、 卫 生监督监测、科研、教学及健康教育等业务活动中,形成了大量的业务技术档案。从全国来 看,各地各级防疫站对这部分本应构成防疫站档案主体的卫生防疫业务档案采取的管理模式 不尽相同,有的防疫站是采用科存档案站存目录,有的则分散在科室,或固定人员管理,或干脆分散在个人手中。本人认为,对卫生防疫业务档案采取分级管理的方法,这样既符合档案工作基本原则,又能满足卫生防疫站业务开展的需要。

 一、卫生防疫一务档案两级管理的原则

 防疫业务档案两级管理是指在卫生防疫站档案工作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将防疫业务形成的技术档案实行分别站级、科级两级管理。其内容有以下四个方面:

 1将卫生防疫业务档案纳入站档案工作管理体系:同其他门类的档案一样,业务档案的管理也应在接受站档案工作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领导,由站档案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 2将业务档案分为站科两级:对业务活动中形成的大量疾病防治、卫生监督监测档案分别为站级业务档案和科级业务档案两个层次。

 3站级业务档案管理:凡划归的站级管理的业务档案,由各科兼职档案员负责收庥、整理、立卷,定期向站档案室归档,交由站档案室统一保管和提供利用。

 4科级业务档案管理:凡划归为科级管理的业务档案,交科保存,由各科兼积档案员负责收庥、整理、立卷,并负责保管和提供利用。二、站科两级档案范围的确定

(一)站级业务档案的划分及范围

 在确定站级业务档案的范围时,应本着总体性、综合性、分析性及学术性的原则对档案进行划分。即要将那些反映主要业务工作的总体水平的材料以及在基础监督监测上形成的综合性、分析性并具有一定学术价值且保管期限长的材料确定为站级档案,以确保站存业务档案能 够全面反映和概括本机构业务活动及工作水平。总体来看,站级业务档案的范围有以下几个方面:

 1业务工作法规、标准及技术方法的研究档案。包括有关证书、研究报告、编制说明及验证报告等。

 2年度或跨年度的法定传染病、地方病及中小学生常见病等疾病防治方案及总结、疫情流行病学分析、疫情流行趋势预测等。

 3年度或跨年度的卫生监督、监测的总结分析。

 4重大事故、疫情暴发、中毒调查处理的有关材料包括调查报告及现场调查记录及有关的行政行政处罚材料等或年度综合性分析总结。

 5专题调查。包括调查设计、调查报告或总结,统计汇总等材料。

 6各项业务工作的统计月报、年报。

 7省市级以上刊物上发表的业务论文。

 (二)科级业务档案的划分及范围 我国各级防疫站在日常业务活动中更大量地、更直接地是形成服务对象档案,即在对其所辖区内或对被划定为本站管理的单位所提供的经常性的疾病控制、卫生监督监测服务中所形成 的材料。这些材料的保管周期不易确定,需随所服务的企业的存亡而定,而且不少材料还因 工作需要逐年加以补充,因此存科保管更为便利。此外,卫生防疫工作成果的取得周期长,其疾病流行及防治规律得自于长期的大量的日常性监督监测材料的积累。这些常规性监督监 测材料不仅对当年的疫情分析有用,更可能是在若干年以后,能从中发现和分析出疫情流行规律。因此,这些一般性、经常性业务活动形成的材料不能因为有了综合性或总结性报告, 就可以随意处置,而应做为科级业务档案存科保管。科级业务档案的范围有以下几个方面:

 1卫生监督材料

 (1)预防性卫生监督材料:包括所辖区内或直管单位许可证审批、复验材料;新、改、扩建项目审查材料。

 (2)常规性卫生监督监测材料:包括对所辖地区或监测点或直管单位公共卫生监测材料,包括监测记录、记事,监测小结,控制结果,监测报告以及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抽查材料。

【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料由网友提供分享 资料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本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
·卫生防疫业务档案两级管理探讨·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上一篇论文:
  •  
        
  • 下一篇论文:
  •  
    相关论文
    2002年镇海区爱国卫生工作总结
    卫生间电气设计探讨
    高度重视住宅卫生间电气安全设计
    厨房、卫生间楼板渗漏的主要原因及防治
    “制冷、制热、卫生热水”型空气源热泵系统…
    厨房卫生间设计中新技术应用
    网友评论:
    (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
    早上8:30-下午5:30
    全国客服热线: 010-84639241
    客服QQ: 10015411 / 173799180
    客服Email: edufo@163.com
      QQ交流群: 5379191 / 5371551
    网站介绍 |  联系我们 | 加盟合作 | 友情链接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在职教育交流中心 版权所有 TEL:010-84639241 京ICP备06028089
    Copyright © 1998 - 2007 EDUFO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络110
    报警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