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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私有制的类型及道德问题

作者:佚名    论文来源:在职教育交流中心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5-15
内容提要

   

本文认为,不具有道德合理性的是劳动异化的雇佣劳动私有制,而保护劳动者的个人私有制却是社会主义的道德神。还提出了相对私有制的概念。社会主义只消灭雇佣劳动私有制,争取实现的是使联合起来的劳动者个人所有制成为现实。

关键词

分工,私有制,道德,异化,雇佣,劳动者,所有制

 

 

    张恒山同志在“论财产所有权的社会意义”(《新华文摘》2002年第2期)一文中说马克思认为劳动分工是导致私有财产的根源,根据是马克思说过:“其实分工和私有制是同义语,讲的是同一件事情,一个是就活动而言,另一个是就活动的产品而言。”(《马恩选集》第一卷第37页1972年版)张恒山同志还说“马克思恩格斯认为私有权导致人的劳动异化,从而使人的本质异化,所以,不具有道德合理性。”长期研究马克思科学社会主义并有小有成绩的我认为,他的第一个观点是不正确的,第二个观点是不完全正确的。

分工不是私有制产生的根源,尤其不是剥削阶级雇佣劳动私有制产生的根源。马克思在这里说的是明明白白的,那就是分工和私有制是同时产生的,即有分工就有私有制,决没有劳动分工是导致私有财产的意思。分工和私有制是孪生兄弟,而不是父子关系;它们的父母是发展起来的生产力以及劳动种类和劳动部门的增多。

还有,马克思在这里所说的私有制不是特指那种异化的雇佣劳动私有制,而是指与分工相适应的一般的所有制。如马克思曾这样说过:“每当工业和商业的发展创造新的交往形式(劳动分工——笔者),例如保险公司等等的时候,法便不得不承认它们获得财产的新形式。”(同上71页)这里的新形式是指所有制,至于这种所有制是什么性质的,那就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了。

马克思认为分工的同时会有各种不同形式的所有制出现,至于是否会产生通过剥削雇佣劳动获得的私有财产,那就要看资本和劳动是否会产生分裂以及分裂的程度。马克思这样说:“分工从最初起就包含着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和材料的分配,因而也包含着积累起来的资本在各个私有者之间的劈分,从而也包含着资本和劳动之间的分裂以及所有制本身的各种不同形式。分工愈发达,积累愈增加,这种分裂也就愈激烈。”(73页)马克思是说,分工和各种不同形式的所有制联系在一起,至于各种不同形式的所有制是否包含着异化的雇佣劳动的私有制,那就看资本和劳动的分裂程度而定。马克思在这里指出了雇佣劳动私有制的根源是资本和劳动的分裂及其程度。马克思把异化的雇佣劳动的私有制称为“纯粹私有制”(69页)。马克思这样说:“我们通过分析从异化的、外化的劳动的概念得出私有财产概念”的,“私有财产是外化劳动即工人对自然界和对自身的外在关系的产物、结果和必然结果。”(1995年版第一卷第51和50页)马克思认为这种文明社会的纯粹私有制需要两个条件:一个是由大工业和普遍竞争所产生的现代资本;另一个是出现了除了劳动力外没有任何财产的工人。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说:“一个除了自己劳动力外没有任何其它财产的人,在任何社会的和文化的状态中,都不得不为占有劳动的物质条件的他人做奴隶。”(1972年版第三卷第5页)

这就是说,马克思认为劳动者个人没有生产资料所有权才是异化劳动的雇佣劳动私有制的根源。从而看来,张恒山说的:“马克思、恩格斯认为私有权导致人的劳动异化,从而使人的本质异化,所以,不具有道德合理性。”是不完全不正确的,马克思和恩格斯决不会这样一般的认为。我们要问,劳动者个人享有生产资料所有权的个人私有制(私有权)还会产生劳动异化吗?决不会的。看来,马克思和恩格斯都不会认为一般的私有制(或私有权)会导致人的劳动异化;因为在他们看来,存在着各种性质不同的私有制。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就指出有两种对立的私有制。他这样说:“私有制作为公共的集体的所有制的对立物,只是在劳动资料和劳动的外部条件属于私人的地方才存在。但是私有制的性质,却依这些私人是劳动者还是非劳动者而有所不同。私有制在最初看来所表现出的无数层次,只不过反映了这两极间的各种中间状态。”(同上第265页)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哲学手稿》就区分了两种性质根本不同的私有制。马克思在这篇文章里批判了劳动异化的雇佣劳动私有制,认为这种雇佣劳动私有制才会导致人的劳动异化是违反人性和不道德的;与此同时,马克思肯定了劳动者个人私有制,认为这是一种主体的具有积极本质的私有制。马克思说,劳动者个人的私有财产是“作为人的本质的自由自主的劳动和对劳动产品的占有和对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改造”的必备条件。(《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1979年版第66页)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再次肯定劳动者的生产资料个人私有权“是发展社会生产力和劳动者本人的自由个性的必备条件”(《资本论》第一卷1975年版第829页)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和《法德农民问题》的著作中都指出,科学社会主义只消灭劳动异化的雇佣劳动私有制,因为这种资本的资产阶级私有制把“社会全体成员的公共财产”变为私人资本,并用它来奴役劳动者。他们还认为,科学社会主义不但不消灭劳动者生产资料个人所有权(占有社会产品的权利),而且还认为,联合起来的劳动者个人所有制才是真正的科学社会主义所有制。

我再次大声疾呼:马克思认为劳动者个人真正直接享有生产资料所有权的劳动者联合体的所有制才是科学社会主义所有制;那种传统社会主义的劳动者不直接享有生产资料所有权的高度集权的国家所有制(或美誉为全民所有制)并不是科学社会主义所有制,按邓小平的话来说,这种高度集权的经济体制是官僚主义腐败的“总病根”。传统社会主义的高度集权的国家公有制是粗陋的共产主义公有制,并不是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的公有制。

马克思关于科学社会主义的所有制是“联合起来的社会个人所有制”的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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