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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论文来源:在职教育交流中心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5-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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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读《资本论》第一卷第24章第7节的“资本主义积累的历史趋势”。他在这里有一大段精辟的语言论述科学社会主义所有制,认为社会主义所有制是在共有制的基础上重新建立劳动者个人所有制的社会所有制。马克思在1861——1863年《经济学手稿》第一篇第五章的[(b)]节中指出,联合起来的社会个人所有制才是科学社会主义所有制。
马克思和恩格斯都高度赞扬和肯定了劳动者个人所有制是人类社会发展的起点和强大动力。恩格斯在1844年写的《英国的状况》一文中指出,源于日尔曼劳动者土地个人所有制占主体的核心地位的生产方式的英国才有一部“社会的历史”因为“只有在英国,个人本身才促进了民族的发展并且使这种发展接近完成,而没有意识到要代表普遍利益,只有在这里群众才作为群众为自己的单个利益进行活动,原则要对历史产生影响,必须转变为利益。”(《马恩选集》1995年版第一卷第22页)马克思在1857——1858年写的《政治经济学批判》中专门有一章分析亚细亚、古罗马和日尔曼三种所有制。他在这里指出,真正成为人类社会发展起点的是劳动者享有生产资料所有权的古罗马、希腊和日尔曼类型的生产方式。古罗马类型的所有制形式的单个人有着双重身份:单个人既是私有者又是公社社员。作为私有者,个人是自己那份土地的主人;作为公社社员和其他社员一起是公有土地的所有者。公社与个人的关系不是从属的关系,而是并列关系。至于日尔曼所有制关系中的个人所有制的地位就显得更重要了,即个人土地所有制在公社中占主体地位,公有制只是个人财产的补充,公社的统一体只表现为个人独立主体的一种联合。
马克思肯定了劳动者个人所有制的道德合理性。他在《法兰西内战》一文中,在回答什么是共产主义和驳斥有些人指责“公社想消灭构成全部文明基础的所有制”时说:“是的,先生们,公社是想要消灭那种将多数人的劳动变为少数人财富的阶级所有制。它是想剥夺剥夺者。它是想把现在主要用作奴役和剥削劳动的手段的生产资料、土地和资本变成自由和劳动的工具,从而使个人所有制成为现实。”(同上第三卷第59页)请看,马克思认为,共产主义道德合理性和文明是使联合起来的劳动者个人所有制成为现实;马克思决不会认为劳动者的私有权不具有道德合理性。 值得指出的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所指出的消灭私有制是特指,是指资本主义的异化劳动的雇佣劳动私有制。他们说,垄断资本的雇佣劳动不具有道德合理性,因为“资本是集体的产物”;“因此,把资本变为公共的、属于社会全体成员的财产,这并不是把个人财产变为社会财产。”他们还特别声明“共产主义并不剥夺任何人占有社会产品的权力,它只剥夺利用这种占有去奴役他人劳动的权力。”(第一卷第286——288页)
《宣言》说的“两个决裂”,过去被理解为同传统的私有制关系实行最彻底的决裂,这是错误的理解。我国哲学家复旦大学教授俞吾金在2000年10月24日的《光明日报》发表的“从《共产党宣言》的一段译文看马克思如何看待传统”的文章中指出,这里的两个决裂指的是共产主义革命是同流传下来的那种对共产党进行责难的那种所有制(指责共产党人要建立消灭个人所有制的共产主义公有制)及其观念实行最彻底的决裂。这种责难就是指责共产党人想消灭人类社会文明的基础——个人所有制,从而建立高度集权的国家公有制;就是有饭大家吃,有衣大家穿,不承认任何个人私有的粗陋共产主义。科学共产主义革命就是同这种不承认任何个人私有权的所谓共产主义公有制及其观念实行最彻底的决裂,这才是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真实思想。
所以,一般的说私有权导致人的劳动异化的观点是错误的(只有雇佣劳动的私有权才会导致人的劳动异化)。劳动者个人私有权不仅不会导致劳动异化,而且还是劳动者获得自由的经济基础。在社会主义社会里,要使劳动者真正当家作主,就必须使劳动者直接享有生产资料所有权,体现形式是劳动者股份合作制。
还有,“相对私有制”也不会产生劳动异化。什么是相对私有制?笔者把这个发现理解为:同是劳动者联合体的集体所有制之间的关系是相对私有制的关系,因为在社会主义初级和中级阶段他们之间决不能搞“一平二调”,吃全国和全社会的大锅饭。
总而言之,私有制有三种,一是劳动异化的雇佣劳动私有制;另一种是劳动者个人私有制;第三种是相对私有制。只有第一种雇佣劳动私有制才会导致人的劳动异化,从而使人的本质异化,所以不具有道德合理性。而保护劳动者个人所有制及其他们的联合体的共有制,不仅具有道德合理性,而且是社会主义的道德神;以法律来保护劳动者个人所有制及其劳动者个人所有制的联合体是人类社会文明的标志,这种法律就是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上一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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