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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了更多更充分的现实条件,使非公有制经济利国利民的经济本性和内存潜力更加充分地发挥出来。
(二)加强理论研究,制定和谐经济政策。 “和谐社会”已成为我们党社会建设的新理念,代表着执政党对社会发展态势的适时把握,而研究探讨“和谐经济政策”的问题已经被提到议事日程。当前需要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认真研究非公有制经济在建立和谐社会中的影响和作用,认真研究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如何在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中相互融合、和谐发展,认真研究非公有制经济在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中的角色和作用,认真研究非公有制经济在新型工业化中的作用。当前,我国正处在十分重要的发展阶段,在重点解决国有企业、外资企业、民营企业平等竞争条件的前提下,更需要全面考虑各类企业的协调发展问题,特别要考虑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和谐发展的问题。这是一个带根本性、全局性的问题。
(三)注重社会关系协调,培养和谐社会的建设者。 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协调处理各种社会关系必须坚持公平正义的原则,注重社会公平,体现社会关爱。这些年来,由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和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中的差异,使不同地区、不同阶层的收入差距拉大,不同阶层社会群体的正当利益没有得到很好的满足,尤其是先富起来的非公经济人士这一社会阶层与社会贫困群体之间的差距更显突出,致使社会上一部分人对新的社会阶层产生不正常心理,甚至出现一些“仇富”的恶性案件。因此,协调社会各阶层、社会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调整收入分配关系,走共同富裕的道路,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在正确认识和处理效率与公正关系的同时,要教育和引导非公经济人士更多地注重社会公平,以正义之心善待弱势、困难群体,秉承先富帮后富、实现共同富裕的发展理念,致富思源,回报社会。在回报社会方面,要到贫困地区投资办厂,开发资源,吸纳就业,带动脱贫;在公益事业方面,要积极捐助社会公益事业,扶残济困,乐善好施;在自然灾害面前,要自觉捐款捐物,体现出危难之时显身手;在企业内部,要关爱员工,在注重员工全面发展的同时,尤其要随着企业效益的提高,不断增加员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保障员工的一切合法权益,构建企业内部的和谐关系。 同时,非公有制经济能否与社会和谐发展,非公经济人士是关键。“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是党和政府对非公经济人士的总体要求。这些方面做好了,就可以称为优秀企业家,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非公经济人士的健康成长也就体现在这里,非公企业与社会和谐的基础就有了前提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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