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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也是犯罪分子进行资本积累的重要手段。目前在世界各国的外逃资本中,这类资本占有相当大的份额。我国当前的走私犯罪也是禁而不止,在部分地区愈演愈烈。严厉打击这类犯罪,必须要加强立法,研究新《刑法》中走私犯罪的立法缺陷及其完善的途径是当务之急。与此同时,加强执法也是必须的手段,提高执法队伍素质,杜绝执法人员与违法人员的勾结,是加强执法的重点。
综上所述,对于资本外逃的治理,单纯的某种“防”与“堵”对策,都很难奏效。我们只能以一个多层次、全方位、高度综合的制度创新过程,来抑制资本外流,这同时也是保护国内资本、保护国民经济正常运行的必要条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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