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佚名 论文来源:在职教育交流中心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5-15 |
|
|
bsp; 政府隐性担保意味着,所有国有企业的最终所有人是国家,国有企业之间发生的商业信用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借贷行为,而是相互“挪用”,那么国有企业之间无法建立真正的信用基础或信用关系,国有企业不必担心因为自己因欠债不还而导致自己破产,往往并不积极主动地采取各种措施及时清偿债务和杜绝拖欠,相反,国有企业认为即使发生本企业负担不起的债务,政府也会最后给予清偿。①因此,产生了“欠债不还,欠债有理,欠债有利”等不守信用的逻辑观念。在这种观念指导下,国有企业将不会按市场规则开展商业信用业务,商业信用隐藏“三角债”危机。政府信用担保的路径依赖,对商业信用的发展十分不利,必须打破这一路径依赖。 3.挂帐式、口头式传统商业信用方式的路径依赖。我国传统的商业信用方式是挂帐式、口头式的商业信用,票据化的商业信用发展迟缓。商业信用的这一历史特色,一直在新中国的商业信用发展中居于主导地位,即使计划经济时期政府采取严厉的禁止措施,赊购赊销、预收预付货款等挂帐式、口头式商业信用,仍时隐时现,顽强存在。 改革开放以来,商业信用的制度变迁就是从政府恢复传统的商业信用形式开始的。商业信用在随后20余年的发展过程中,挂帐式、口头式商业信用规模越来越大,而票据化的商业信用却相对发展滞后。推广票据化商业信用仍然任重道远。 ------------------------ ① 参见江春《我国的商业信用及商业票据中的产权问题》,《山东金融》1998年4月号。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
|
|
|
| 【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料由网友提供分享 资料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本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 |
|
|
|
|
 |
相关论文 |
 |
|
|
|
|
|
|
 |
网友评论: |
 | (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 |
|
|
|
|
|
|
|
 |
早上8:30-下午5:30 |
 |
全国客服热线: 010-84639241 |
 |
客服QQ: 10015411 / 173799180 |
 |
客服Email: edufo@163.com |
| |
QQ交流群: 5379191 / 5371551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