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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研究经济史和编撰经济史论著时,需要考虑分期问题。这是因为经济发展的客观过程本来就呈现阶段性,正确区分互相衔接而又各有特点的不同阶段,辨别各个阶段互相联系而又互相区别的因素,寻找依次发展的各种形态,是认清经济演变规律所必需的。在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经历了不同的社会经济形态,正确的分期才能准确地体现和区分各个时期的社会性质。在同一种性质的社会经济形态时期,根本矛盾相同,“但是根本矛盾在长过程中的各个发展阶段上采取了逐渐激化的形式。并且,被根本矛盾所规定或影响的许多大小矛盾中,有些是激化了,有些是暂时或局部地解决了,或者缓和了,又有些是发生了,因此,过程就显出阶段性来。如果人们不去注意事物发展过程中的阶段性,人们就不能适当地处理事物的矛盾。”①对经济发展过程不划分阶段,即不分期就不能说明经济的变化、发展,各阶段的特点及其规律,不能完成经济史学科的基本任务。
正在兴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史学科,在建设过程中迫切地需要解决这个问题。现将鄙见陈述于下。
一、标 准
要正确地分期,需要有正确的分期理论与方法。首先要有正确的分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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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毛泽东选集》合订奉,人民出版社,1966年,第289页。
国民经济史(简称经济史)分期的标准,与通史和其他专史(政治史、政党史、文化史、军事史……)不同,与各经济专史(工业史、农业史、金融史、资本主义经济史、封建土地制度史……)也不同。原因在于它们的研究对象不同。经济史的研究对象是国民经济整体的发展过程,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与统一的过程。经济史的对象决定了它的分期标准。经济史的分期标准应是国民经济整体变化的重要表现,即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发展变化的重要表现。
我们现在的分期对象是1949年以后的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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