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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然比较顺利,1950年和1951年两年资本总额连续增加就是一个明证。尽管我们不清楚这家企业的资本总额是通过什么途径,即是通过增资还是重新估值或者别的方式使资本升值,但其资本额在两年内连续两次增加的事实,无论如何都可以证明这家企业的经营状况比较正常和顺利。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了新中国建立初期国家经济政策的成功。二是作为股份制企业,这家企业在一年半的时间里至少召开了两次股东会并形成决议,这个事实同样是解放前的这家股份制企业在解放后仍然能够进行比较规范运作的证明。
但是,这七份信谊公司股票反映出来的更重要的信息,应该是其背面的股息分配记录。
该股票的背面(见图2),在印刷有“本公司章程摘要”和“股份让受登记”的地方,挤满了长方形、菱形和圆形半圆形的各种股息发放的印章。其中,除属于程祥云的两份股票的印章只有19个(是从民国36年到1959年第二季度的股息发放记录)以外,其他五份股票的股息分配印章都有21个(其中两份股票有22个,但内容重复,比属于程祥云的股票多出来的两个印章是1959年第三、第四季度股息发放的印章)。从印章看,尽管股息发放有时是按年,有时是按季度,但这21个印章完整地记录了这家企业从1947年直到1959年12年中的股息发放状况,没有缺失或断档,是一份很宝贵的历史记录。
在对这些印章的文字和年份进行考察后,笔者有几个发现。

首先是内容:这七份股票都有一个内容相同的印章,记录了1955年和1956年一二季度股息发放以及变化的情况。这个印章的文字是:“1955年度股息红利及1956年一、二季度定息发讫”。这里,除留下了企业利润分配的记录外,还有一个很值得注意的地方,即企业分红发放的利息名称从“股息红利”变成了“定息”。这种企业利息的名称改变说明了什么?无独有偶,在笔者收藏的另外两种“同丰印染股份有限公司股票”①和“信和纱厂股份有限公司股票”②的老股票中,同样是从1956年第一、第二季度开始,有了相同内容的“定息”发放的记载。同丰印染公司股票背面印章中的文字是:“1956年度第一、二季定息发讫”(见图3)。信和纱厂公司股票背面印章中的文字是:“1955年度股息及1956第一、二季度定息发讫”(见图4)。而在此前的股息发放记载中,不管是哪一种公司的股票,从未出现过“定息”的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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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关于“同丰印染股份有限公司”,江川主编《华股指南》一书中有所介绍,主要情况为:“该公司创立于民国25年间,以织造及印染麻纱布匹为业务。营业区域以长江各埠为最,远及南洋与印度。翌年购置厂房,增添机器,大量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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