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很长时间以来,学界常常以西方的民主思想来理解孟子的王道主义。本文认为,孟子的王道主义其实只是一种“理想化的君本论”,这种“理想化的君本论”作为“理想政治”始终与“现实政治”保持着巨大的张力,从而对中国政治历史的发展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 孟子 民本 理想政治 现实政治
受到西方学术思想的影响,在孟子研究中,不少学者,特别是港台同仁,倾向于将孟子的王道主义与民主思想联系在一起,将其理解为“民为政治主体论”。我不同意这种看法,认为认为,孟子王道主义其实是一种“理想化的君本论”,主旨是在君本论的前提下建立一种“理想政治”,虽然这种“理想政治”在历史上没有真正实现过,但起到了与“现实政治”抗衡的作用,从而保证了“现实政治”不至向恶的方向无限度滑落。
一、“民为政治主体论”的例证
一些学者认为,孟子的王道主义是一种民本论,主张国家政治的主权在人民而不在国君,甚至可以说,与西方民主思想十分接近,都主张民是政治的本体。本文将此称为“民为政治主体论”。这种看法在起源很早,流行很普遍,以下随手拈出几例,以资为证:
康有为《孟子微》:“此孟子立民主之制,太平法也。盖国之为国,聚民而成之,天生民而利乐之。民聚则谋公共安全之事,故一切礼乐政法皆以为民也。但民事众多,不能人人自为公共之事,必公举人任之。所谓君者,代众民任此公共保全安乐之事。为众民之所公举,即为众民之所公用。民者如店肆之东人,君者乃聘雇之司理人耳。民为主而君为客,民为主而君为仆,故民贵而君贱易明也。”[1](P20-21)
郎擎霄《孟子学案》:“夫以主权属于君主者,则邦国为君主所有;以主权属于贵族者,则邦国为贵族所有;以主权属于人民者,则邦国为人民所有。邦国为人民所有者,然后人民得以之与人,取之于人。今孟子谓民能以天下与人,而天子不能以天下与人,是邦国民有,而主权在民也。法人卢梭亦谓邦国之主权不在于一人,而在于众人,与孟子之意相近。”[2](P67-67)
谭煊吾《孟子的民主思想》:“总观孟子的民本思想,实概括现代民主思潮的一切:孟德斯鸠的法意,卢梭的民约论,法国革命所争取的自由、平等、博爱;林肯不惜南北一战所换来的民有、民治、民享;国父集中外大成所手创的三民主义:民族、民权、民生;以及柏拉图的理想国,老子的小国寡民,……等等。成为理想的追求,或是进步的建设,要皆离不了孟子以民为本的思想范畴。故孟子不仅是中国民主政治的褓姆,也是世界先知先觉者的革命导师。孟子这人,真千古伟大的哲人。”[3](P257)
袁保新《孟子三辨之学的历史省察与现代诠释》:孟子的思考“主要是从人性论而来,认为每一个人做为道德的存在,具有一样的尊贵与价值,并顺着这一个原则,提出了一个与西方近代‘民主’概念颇为近似的‘民本’学说。”[4](P109)
二、“民为政治主体论”不能成立的理由
在我看来,“民为政治主体论”是不能成立的。
“民为政治主体论”的主要论据是《孟子》的两段原文,但实际上这两段原文并不能充当这种观点的论据。第一段原文如下:
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是故得乎丘民而为天子,得乎天子为诸侯,得乎诸侯为大夫。诸侯危社稷,则变置;牺牲既成,粢盛既洁,祭祀以时,然而旱干水溢,则变置社稷。(14.14。即《孟子·尽心下》第十四章,下同。)
持“民为政治主体论”的论者对此章是这样解释的:“对于孟子而言,政治的主体是人民,而不是国君,因为‘得乎丘民而为天子’,既然天子的统治权都是从人民而来,那么在政治衡量上,民贵而君轻,自然也是不容怀疑的。”[4](P110)这种看法大可商量。
先看“民为贵”一句。孟子认为,在统一天下的过程中,君主最为次要,因为君主不好可以变换,这就是“诸侯危社稷,则变置”。社稷(也就是土神与谷神,此处指代诸侯国)也不特别重要,因为一个国家治理得不好,无法承当统一天下的大任,可以换另一个国家,这就是“变置社稷”。相比而言,最为重要的是“民”。如果一个国家的百姓生活安泰,民心大顺,邻国之民不去招徕,便趋之若骛,遇有外敌入侵,“可使制梃以挞秦楚之坚甲利兵”(1.5),敌国不行仁政,陷溺其民,“王往而征之,夫谁与王敌?”(1.5) 因此,“民为贵”的“贵”字,与“君为轻”的“轻”相对,是尊贵、主要的意思,核心是讲“得民心者得天下”,并不是说国家政权的主体是民不是君。
再看“得乎丘民而为天子”一句。将此句与“不嗜杀人者能一之”(1.6),“得天下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7.9),“诸侯之宝三:土地、人民、政事”(14.28)等章句参读可知,在《孟子》中,天子与天下相联,指中央政权的管理者,“得乎丘民而为天子”是说,在诸侯国相互竞争中,一个诸侯如果能够施行仁政,就能赢得民心,就有了竞争制胜的法宝,就可以统一天下。这个意思也就是上面说的“得民心者得天下”。“得民心者得天下”和“天子的统治权是从人民而来”涵义完全不同:前者是说,赢得民心,就能统一天下,掌握中央政权,成为天子;后者则含有天子权力由人民赋予的意思,好象是说,人民是政治的主人,掌握着权力,哪个诸侯能赢得人民的拥护,人民就把权力赋予给他。换句话说,“得民心者得天下”核心是讲施行仁政,赢得民心,以德服人,但不涉及谁赋予谁权力的问题;“天子的统治权是从人民而来”则是讲权力运作,直接涉及人民赋予某人以权力的问题。众所周知,春秋战国实行的是君主专制制度,君主的权力是世袭的,当时根本不可能有类似西方民主的那种东西,所以不能将“得乎丘民而为天子”理解为“天子的统治权是从人民而来”的,否则难免以今释古之嫌。
第二段原文见于《梁惠王下》:
国君进贤,如不得已,将使卑逾尊,疏逾戚,可不慎与?左右皆曰贤,未可也;诸大夫皆曰贤,未可也;国人皆曰贤,然后察之;见贤焉,然后用之。左右皆曰不可,勿听;诸大夫皆曰不可,勿听;国人皆曰不可,然后察之;见不可焉,然后去之。左右皆曰可杀,勿听;诸大夫皆曰可杀,勿听;国人皆曰可杀,然后察之;见可杀之焉,然后杀之。故曰,国人杀之也。如此,然后可以为民父母。(2.7)
此章误解更重。人们看到孟子在“用人”、“去人”、“杀人”问题上重视国人作用,便想到希腊城邦的民主制度,甚至认为这是“孟子提出解消国君主体性的主张”。[5](P164)
关于国人在古代社会中的作用,杜正胜有过系统的研究,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他认为,国人在当时是一个重要的政治力量,在贵族政治下,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构成与国君、贵族鼎足而三之势。但与此同时,他也看到了国人这种作用与希腊民主制度的不同,明确指出,“可惜这段国人的光荣历史亦随城邦的没落而告结束,无法创造出以广大城里人为基石的‘民主’政治。这是因为国人干与政治本身就有先天的限度,他们平时影响政治的行为多出于舆论,是消极性的。”[6](P132-133)这个判断相当客观准确。
孟子之时,国人对内可以过问国政,对外可以过问外交,是政治生活中的重要力量。《左传》记载国人活动特别详尽,据人统计,单国人一词在《左传》中就出现八十二次之多。[5](P163)但是,应该看到,国人过问政治,只是舆论性的,一般只能相当于孔子“庶人不议”的“议”,并没有实际的权力,也没有严密的组织制度作为保障,真正的权力还是在国君手里。孟子所说“用人”、“去人”、“杀人”要听从国人的意见,充其量不过是强调要顺应民意,符合民心,根本谈不上参与政治的实际权力,因此,自然也就谈不上什么民为政治主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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