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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的提出
如果说对既往历史所发生的事实和记录进行经验性和事实性的分析与研究属于“历史学”范畴的话,那么,“历史哲学”就是某一位“历史学家”或“思想家”按照自己的世界观与价值观对既往历史事实的重新观照,从而首先揭出理想的历史模型,其次通过这种模型指出现世的问题,以及克服、解决它的历史实践的必要性问题。如果前者将客观的“历史事实、行为”(resgestae; Taten)作为首要问题的话,那么,后者就以观照这种行为的“观念、思想”(cogitio; Spekulation)为其核心。
然而,历史学的主要问题是要尽量排除人的主观因素,忠实于经验性的事实和对象,用自然科学、实证主义的态度,找出历史的规律性。可以说历史学是近代市民社会的产物;“历史哲学”从形而上学的“观念”和“确信”出发,其根源也能以近代市民社会之前的社会思想来阐明。因此,我们可以将汉初思想家董仲舒(公元前179-107)的春秋学作为历史哲学的问题来研究。
为了阐明董氏春秋学所包含的历史哲学的意义和问题,笔者认为首先应该了解促使汉武帝(统治公元前140-87)尊奉儒教为“正统的国家统治理念”(die orthodoxe Staatsdoktrin)的汉初公羊家以及董仲舒本人基本的“历史理解”,他们的“历史使命”。笔者认为从根本上来看,对上述人物的历史理解给予决定性影响的是战国末期思想家邹衍(公元前约305-240)的“五德终始说”。所谓汉初公羊家们的历史使命即:第一,试图排除君主基于“个人的过分自信”而对“绝对权利”的滥用,以及由此引起的历史悲剧(例如秦始皇独裁)。第二,遵循邹衍五德终始说之一的“历史循环论”,根本改革秦的统治制度和方式,把新出现的汉帝国统治进行合理化的“改制”,并将儒家的统治理念确定为万古不变的真理(道)。
笔者从这样的理解出发,用改制历史论来研究董氏的春秋学。最后,同伏尔泰(Voltaire)和黑格尔(Hegel)的历史哲学相比较,分析董氏春秋学的历史哲学的意义和局限。
二、邹衍的五德终始说与春秋学的出发点:“改制”
据《史记·孟子荀卿列传》记载:
邹衍睹有国者益淫侈,不能尚德,……乃深观阴阳消息,而作怪迂之变,终始,大圣之篇,十余万言,其语闳大不经,必先验小物,推而大之,至于无垠。先序今,以上至黄帝,……大并世盛衰,因载其禨祥度制,推而远之,……称引天地剖判以来,五德转移,治各有宜,而符应若此。
记录以上思想的邹衍之著作没有能保存下来。(1)其中主要指出的是“五德转移,治各有宜,而符应若此”的论点,这里所指的“五德”正是《尚书·洪范篇》里的五行:即水,火,木,金,土。(2)关于五行转移的顺序,《文选·魏都赋》里注引《七略》做了如下说明:
邹子有终始五德,从所不胜:土德后,木德继之,金德次之,火德次之,水德次之。
这就是所谓的“五行相胜说”的顺序。五德,即五行,原本就是人类日常生活中所必须的生活资料,有着与“五材”(3)类似的含意。水火是生活的基本条件;木主要指木制的农具;金指青铜器(特别是武器类);土是指人们进行农耕生活的田地,即大地。按古代中国人朴素的想法来看,木制农具可以翻土,所以是“木胜土”;用类似青铜或铁制成的刀可以砍树,所以“金胜木”;火可以熔化铁制品,所以是“火胜金”;用水可以灭火,所以是“水胜火”,也许邹衍就是把这种从观察自然现象中得到的物质相互间的“势力发展”的朴素认识演绎成王朝势力兴衰的基本规律:
凡帝王者之将兴也,天必先见祥乎下民,黄帝之时,天先见大[虫寅]大蝼,黄帝曰:“土气胜!”土气胜,故其色尚黄,其事则土。及禹之时,天先见草木,秋冬不杀,禹王曰:“木气胜!”木气胜,故其色尚青,其事则木。及汤之时,天先见金刃生于水,汤曰:“金气胜!”金胜气,故其色尚白,其事则金。及文王之时,天先见火,赤鸟衔丹书,集于周社,文王曰:“火气胜!”火气胜,故其色尚赤,其事则火。代火者必将水,天先见水气胜,水气胜,故其色尚黑,其事则水。(《吕氏春秋·应同篇》)
如上所述,邹衍的五德终始说,即五德按其势力强弱之次序终而复始,是一种决定论的历史循环论。它说明天命的无常。他认为当时为止的中国历史是黄帝(土),禹王(木),汤王(金)及文王(火)等四位先王按照天命依次进行统治的历史,又认为下一位将要出现的新王必定是受命于天,接受水德符。因此,这个新王应按水德的性质,蒙尚黑色服装,治国国家也应按水德的方式进行才对。此论调以天命的名义把新王要出现的天命的提示条件及新王的统治权予以合理化。
按现代人的眼光来看,这个五德终始说不过是一种迷信思想而已,秦始皇在最终统一天下之后,于公元前221年又以受命于天的新王身份,进行了中国历史上首次大规模的制度改革:
始皇推终始五德之传,以为周得火德,秦代周德,方今水德之始,改年始,朝贺皆自十月朔,衣服旄旌节旗皆上黑,数以六为纪,符、法冠皆六寸,而舆六尺,六尺为步,乘六马,更名河曰德水。以为水德之始,刚毅戾深,事皆决于法,刻削毋仁恩和义,然后合五德之数。于是急法,久者不赦。(《史记·秦始皇本纪》)
秦始皇(统治公元前2410-210)这种严酷的狱吏刑罚主义(4)虽实现了权利的无限行使。但这种无限的个人欲望和幻想最终以毁灭性的“自我显示”而告终。
在他的晚年,这种近于疯狂的独裁政治引发了学术及民生的极端破坏。(5)随着秦帝国(公元前221-206)的灭亡,一场新的更大规模的战争爆发了,其结果,西汉初年出现了民生的凋蔽:
汉兴接秦之敝,诸侯 起,民失作业,而大饥馑,凡米石五千,人相食,死者过半。高祖乃令民得卖子,就食蜀汉。……文帝即位,……贾谊说上曰:“……失时不雨,……岁恶不入,请卖爵子,既闻耳矣。……兵旱相乘,有勇力者,聚后冲击,罢夫羸老,易子而 其骨……”(《汉书·食货志》)
在这种悲惨的状态下,汉初的皇帝们通过以黄老思想为基础的“无为”之治,致力于民生的恢复:
汉兴扫除烦苛,兴民休息。至于孝文,加以恭俭,孝景尊业,五六十岁之间,至于移风易俗,黎民醇厚。(《汉书·景帝纪,赞》)
这样做的结果是,至武帝之初,汉朝开国七十年间,不仅民生得到完全恢复,而且其经济实力也得到空前的繁荣。(6)在这种经济丰裕之中,受过儒家式教育的汉武帝(7)即位,他废黜百家,崇尚六经,即“圣人立的法”,(8)换句话说就是儒教的思想。
按照汉初公羊家的说法,当时通用的法令与制度是照搬了秦的,而秦的法令只是束缚臣民的暴力的具体化而已,(9)所以必须改革。但这种法令由谁来改革,又由谁去制定六经,即“圣人的法”呢?根据邹衍(公元前约305-240)的五德终始说,此事必须由受命于天的“新王”去做。这新王呢?又是接受祥符于天的。公羊家,尤其是董仲舒认为孔子就是受命于天的圣人,就是解释“王法”的“六经”,尤其是《春秋》。董仲舒说:
有非力之所能致而自致者,西狩获麟,受命之符是也。然后托乎春秋正与不正之间,而明改制之义。(《春秋繁露·符瑞》)(10)
还有,《春秋公羊传》的最后一句话是:
春秋……何以终乎哀十四年?曰:“备矣!”君子曷为为春秋?拨乱世,反诸正,莫近诸春秋。……制春秋之意,以俟后圣。(《春秋公羊传·哀公十四年》)
这里所说的后圣是汉朝皇帝,公羊家们认为周王朝衰亡之后,秦始皇统一全国是一个历史大悲剧,而接替周王朝的应该是汉帝国。孔子虽已受命于天,但没能站居“王”的位置,他只是为后代的汉皇帝制定“王法”。正因如此,汉皇帝忠实地实行孔子制定的六经,尤其是《春秋》上提的“王法”,这是公羊家们解释历史的基本立场。正如在这一点上汉武帝以来所以中国皇帝都遵循圣人孔子正理的“六经”,即“帝王之道”,以儒教护法者的身份纷纷登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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