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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论文来源:在职教育交流中心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5-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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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缘起 哲学家巴斯噶有一句名言:「人只是自然界?一根脆弱的芦苇,但这 是一根会思考的芦苇」。 人类的优越性,在于其久思考能力,亦因此,能独立及正确地思考, 是我们不可或缺的。我们不但能思考各类事物,更能对思考进行思考。 我们称那些研究思考的学问为「思考方法学」。思考方法学的目的之一 是为了我们能有正确的思维来判别对错。若不太严格的话,我们可将这种 思维称曰「批判思考」。本文的主旨,就是要批判一些人们常犯的思考上 的错误,并且以实例展示何为批判思维及其之演译及运用。(1)
上篇:以名乱实 首先,我必须在这?极其简单的介绍一下句子(sentence)和 命题(statement)/(proposition)之间的分别。(2)明白了这一概念, 将有助读者们了解这节文章的意思。 在文法上,句子被分为几种,这?只集中讨论陈述句子。一般而言, 我们会说,命题是有真假值的陈述句子。若更简单点说,我们可视命题为 句子的意义。(怀特海将之称为「形上命题」) 试看以下例子: (1) 今天是星期四 (2) Today is Thursday (3) Heute ist Donnerstag. (3) 这是三句由不同语文写成的句子,但所要表达的意思只得一个。我们 会说,它们有着相同的命题,再看以下的一个例子: 「杀人是错的。」 对于这个例子,我们会说,这句子有多于一个以上的命题。它可以被解 为「某人觉得杀人是错的」、「在法律而言,杀人是错的」、「在现今人们 的伦理观而言,杀人是错误的」......因此,要讨论这句子的含义,便需先确 定其命题。 当读者们对语言(句子)与概念(命题)之间的关系有了一定的概念之后 ,便不难明白本节文章所需要表达的内容。所谓的「以名乱实」,便是说 人们所用的语句与其意义概念(4)之间的不妥当。轻者,可以是语句的 含混或指鹿为马、无中生有等等的问题,不胜枚举。若有人以此种以名乱 实的思想行事甚至指导别人行事则为害尤烈。今略说明如下。 某人约会中学时的旧情人,却对妻子说去参加中学同学的聚会。小孩 测验不及格,对母亲说「这反映了当前教育制度的失败」(5)。使用词语 的伸缩弹性是一般人找寻借口推卸责任的常用手法。像上述的两个例子那样 ,可否说是错的呢?这同常是颇难确定的。问题是:究竟其久用语,是否真 的能表达真实具体的情况?抑或会予人其它不同的情况的概念? 有些时候,由于说话者的用子不严谨,致使其所要表达的思想被他人理 解错误,遂出现争执。更确切而言,则并非别人理解错误,而是自己所用的 字句与所要表达之概念有偏差,因此令他人解读错误。例如,我们会常听人 说:「我知道有上帝∕真主∕佛的存在」(6)。其实,「知道」一词有相 当严谨的用法(7),一般人却将之与「相信」一词混淆了。其混淆之程度 ,令一般(比方说)宗教人士完全没有考虑过其用词之问题,而只是一遇上 批评边努力辩护,却因字词之混淆而使自己的论点出现漏洞。其实,这一情 况下,只要将「知道」一词改回「相信」便可清楚,且不会削弱或动摇本来 的言论的正确性(因本来的概念便是这样的)。 另一个因用词不当而使本身言论出现毛病的例子见于《麦皮匠》九七至 九八年度(总第十二期)的一篇名为《请将手放开》的文章之内(以下简称 为《请》文)。其作者认为,「美国人正好是一个戴着总教主面具的磨坊主 人......举出美国人两个无耻的事例,用来证明他们是如何伪善......」。接着 ,此文的作者便举出美国政府如何干预别国内政,和对人权问题采取双重标 准等例子来支持其之说法。笔者在此并非欲批评其之观点,而是要指出其说 法之言语毛病。今设若有一居于美国中部的农民,不参与及接触(甚至会不 知道有),任何政治活动,而又懂中文的。若他看过这篇指摘美国人伪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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