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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论文来源:在职教育交流中心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5-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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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25年来中国的广义政治体制改革
中国25年来有没有进行过政治体制改革?
我就这个问题请教过国内外若干政治学者和关心中国改革进程的人们,也带着这个问题阅读过某些相关文献,对此作出肯定回答的都是少数。
对美国学界影响不小的《联邦主义的中国模式:经济成功的政治基础》1一文就在导言里指出:中国“在没有任何政治改革的情况下获得了经济改革的成功”。这种观点在美国的中国问题研究界可以说相当流行。
对于在回答这个问题时未语先摇头的某些学者,我不得不追加一个问题:23年前中国的政体是何政体,如今又是何政体?大多数人都会同意,23年前中国的政体是符合西方经典定义的全权政体或极权政体,如今是威权政体,或者用萧功秦的术语说是“后极权时代的威权政体”。
接下来的问题自己会跑出来:一个国家的政体完成了从极权主义向威权主义的转变,但却没有进行任何政治体制改革,这可能吗?答问者之所以陷入这种自相矛盾,关键是对政治体制的内容只作狭义理解。
在我看来,一个现代国家的政治体制应当包括以下六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 政治权力与经济权力、社会权力以及文化权力的关系;
第二, 执政党与政府的关系;
第三, 国家权力的纵向分割(或者说中央与地方的关系);
第四, 国家权力的横向分割(或者说三权分立);
第五, 国家主权的来源;
第六, 对执政权的竞争。
对政治体制作如上六项理解的是广义理解,只作后三项理解或至多包括第三项内容的是狭义理解。狭义理解的政治体制是传统政治体制,因为在近现代之前从未有一种政治体制是政党政治,也从未有一个政府对全社会的有形与无形资产实行过公有制,使政治权力、经济权力、社会权力和文化权力牢固地结合在一起,象一块四层胶合板。
如果对政治体制作狭义理解,自然会说中国23年来从未进行过政治体制改革。确实,到目前为止,中国的国家主权归属仍然悬空,象改革前的公有产权一样,有“人民主权”之名无“人民主权”之实;国家权力的横向分割还是一个禁区,虽然司法权力不再是聋子耳朵,人大立法权力也不再是橡皮图章,但远没有形成相互制约的分权格局;至于执政权竞争问题更是万伏高压线,凡血肉之躯轻易碰不得。
但是,25年来,随着经济改革的深入,中国在使政治权力与经济、社会、文化权力分离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功,旧体制对每个社会成员从摇篮到坟墓的管制放松了,包括迁徙自由、就业自由和财产自由等在内的人身自由有了长足进步;在党政分开和权力下放方面也做了不少工作,成效相当可观:党包揽一切,干预一切的情况大大减少,高度集中的经济管理体制不复存在。这方面最成功的范例是中央和地方在财政上的分权。虽然90年代在财政方面加强了中央集权,但分权格局依然存在。这一被西方研究者称为“财政联邦主义”的分权改革,被看成是有中国特色的联邦主义模式,是中国获取经济改革和经济发展成就的基础之一。
此外,以香港、澳门回归为契机,邓小平先生设计的“一国两制”成了中国单一制国体的突破口,使中国向现代地方分权制政府和复合制国体迈出了拓荒的一步。
本部分的结论是,中国在过去25年里进行的以经济体制为主导的改革,具有广义政治体制改革意义,它的意义在于把中国从一个极权主义国家转变成了一个威权国家。这一改革至关重要,它将中国从一个无法进行狭义政治体制改革的极端国家,还原成了一个可以进行狭义政治体制改革的正常国家。
这就是说,中国目前进行狭义政治体制改革的条件已经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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