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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国家与社会:国家在国际关系中作用的限度

作者:佚名    论文来源:在职教育交流中心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5-21
    内容提要:“国家消逝论”是冷战後西方终结主义思潮中较有代表性的一流派。本文在不否认民族国家意义的前提下,分析国家在当代国际关系中作用的限度问题。文章首先认为,目前关於国家是否消逝问题的争论,并未抓住问题的实质,问题不在於国家是否会消逝,而在於国家在全球化经济时代究竟可做甚麽,不可做甚麽,能做甚麽,不能做甚麽。然後文章从全球市场与日渐出现的民间社会角度,就国家权利和行动能力,分析了国家在当代国际关系中作用的限度。一、问题的重新提出

     20世纪以来,几乎每隔20年左右的时间,就有一股反国家或否定国家的思潮。这股思潮认为战争混乱和萧条的罪魁祸首是国家,消除或用另一种组织取代国家,这个世界就会相安无事,永保太平。冷战结束以来,西方各种各样的“终结主义” (endism)(1)思潮甚嚣尘上,在此背景下,一些学者对主权国家能否组织未来的国际关系表示出怀疑,“国家消逝论”再度复兴,即为“终结主义”思潮之一种,如今,在英美一些学术刊物中,诸如残馀的(residal)、空心化的(boillowing)、式微(eclipse)、虚体(virtral)、失败(failed)、消逝的(withering)、等词,成为 “国家消逝论”者修饰state的时髦词语。20世纪30年代,吉尔平曾将当时否定主权国家的思潮视为人们勾画未来国际关系的三种模式之一,即“处於困境中的主权” 模式(sovereigntyatbaymodel)(2)。这种模式今天看来,仍然不失其分析、批判的意义。

     近期对於国家的批判,如芬兰学者考斯肯尼米所概括的,分为“道德的批判主义”(MoralCriticism)和“社会的批判主义”(SociologieCriticism)两种。“ 道德的批判主义”者论定,“主权国家观念强化了国家的自私倾向,正是国家的自私自利行为,导致了20世纪频繁的暴力活动”,因此,我们应该用符合全球正义的行为取代满足私利的国家行为;而“社会的批判主义”者则强调,“相互依赖的局面是今天世界不争之事实,它已使得‘主权’这个概念变为虚构的幻想,正如伊曼纽尔.沃勒斯坦所指出的,“全球资本主义已使得中央政府在扮演使国民经济适应本质上是全球性的经济变化的地位上边际化了,单个国家的努力也许远远不足以解决当今世界中的诸多跨国问题”(3)。另外,托姆.基廷在《国家与国际关系》一文中也指出,国家在今天的世界中正受到来自规范和经验两种力量的夹攻,这个概括与考斯肯尼米的概括大致相同(4)。而政治学家拉瓦里在批判“国家消逝论”思潮时,乾脆认为对国家的攻击不止是规范和经验问题,“国家消逝论”是十足的社会达尔文主义思潮,该思潮把国家的发展看作是优胜劣汰的过程,国家被假定是因为功能需要而创设的,一旦国家不能满足特定的职能要求,国家的存在就没有意义了,就要消逝。(5)然而,在我看来,国际关系理论界几乎所有批判或否定国家的思潮,或者批判“国家消逝论”的主张,都未能接触到问题的要害。实际上,关於 “国家是否消逝”这样的争论,在问题的提法上就错了,问题不在於国家是否会消逝或被其他行为主体所取代,而在於国家在国际关系中的作用如何重新定位?或者是,在一个确定的国际经济社会中,国家到底可以做甚麽?不可以做甚麽,能做甚麽,不能做甚麽?国家行动的限度究竟在哪里?显然,如果把国家在国际关系中不可以或不能做到的事看作是主权削弱甚至是国家消逝的标志,那麽我们就很容易对国家的前途产生悲观的看法,这种看法如果用来指导国际关系实践,可能会在国际社会中产生巨大的混乱和冲突。而且,从知识学角度看,纠缠在“国家是否会消逝” 这样的问题上,根本不会於知识的积累与进步有任何意义。我们当前的主要问题,不在於国家终究是否要消逝,也不在於国家在时空上是否会永存,而在於判断国家关系中的正确位置。二、本文的分析框架

     作为国家代理机构的政府,其在国内行动的限度,历来是政治学家和经济学家研究的主题之一(6)。但是,对於国家在国际层面上的行动范围,他们关注得就远远不够了,而撇开这一点,我们就不可对全球化时代国家行动的确切范围有全面的认识,也无助於我们深入评估国家在当代国际关系中的作用。本文试图从国际背景入手,说明国家在国际关系中面临的限制。在进一步分析之前,我想先交代一下本文的写作前提。

     第一,本文所说的国家,不是指近代以前各式各样的帝国、王朝,更不是指史前意义上的“国家”,而是特指从近代西欧兴起的主权的民族国家(包括单一民族国家和多民族国家)。欧式的民族国家组织形式是特殊的,初生时仅限於西欧,但是在今天,它已在世界范围内被效仿,承认和接受,因而其具有的普遍意义又是不容置疑的。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在今天的非西方世界中,没有哪个民族在其国家的初始建构过程中未叁考或效仿西欧的国家样式,也没有哪个国家的组织程序或运作规范不带有西欧国家的制度痕迹,我们下文关於国家的分析正是以近代意义上、源於西欧的国家观念为起点的。

     第二,因此,我们把这种源於西欧而後又主导了世界的国家观念和实践放在历史的长时段中去考察。这样,我们会一眼看到,主权的民族国家样式自1648年威斯特伐利亚和会从法律上确认以来,至今只有300年的历史。自有文明的人类史以来,这段时间不能增长,可谓弹指一挥间。因而,当我们在分析过程中脑海里始终树立着这种大的时间观念时,相信就会以一种比较客观而又历史的态度,对待今日世界中的国家地位问题。

     第三,既然我们需要而且必须把国家放在大的历史视野中考察,那麽在国际关系全部活动中,国家行为就不足以也不可能足以构成历史的全部内容(7)。一方面,全球性的市场构成了今天世界的一个独立的、自主的领域,整个世界的市场化进程(包括生产、分配、消费和经济制度)是三百多年来与民族国家增生并行的一大趋势,其自在的逻辑是民族国家所不能主导和控制的。另一方面,随着技术的扩散,跨国交往的增加,超越於主权国家控制的跨国商业和民间交流活动,正在塑造着一个全球民间社会。这样,我们在描述或分析国际关系的内涵时,如果仍然停留在传统的国家间关系层面上,就显得远远不够。有鉴於此,本文把国家放在大历史时段中去考察,抛开传统的“国家中心论”(StatcCentricanalysis)分析取向,从国家━ 市场━社会间的关系,认识国家在当代国际关系中的地位。

     第四,本文立意不在於挑战国家在当代国际关系中的地位,也无意於预测国家在国际关系中的未来,对“国家是否会消逝”这样的价值判断问题,本文不作处理。另外,本文从 市场和全球民间社会角度,看待国家在国际关系中作用的限度,这种研究取向在行文中难免会重国家的消极被动意义而轻国家的积极主动含义,所以如此,纯粹是分析角度的需要,并不表明作者忽视国家的积极意义,也不表明作者的观点是否定国家的。三、国际关系的三个世界 1、 市场与国家

     国家与市场是国际政治经济学研究的两个主题,可以说,政治生活的中心问题是国家问题,而经济生活的中心问题则是市场问题。国际政治经济学就是研究国家与市场这两种力量的相互作用和影响。今天,如果我们从发生学角度追溯国际关系的起源的话,可以发现,国际领域中最初、最根本也是最主要的动力不是国家,而是市场,只有市场规模的扩大和市场机制的扩散、最终才使“国际的关系”(有别於近代以前东亚“朝贡的关系”)在世界范围内得到承认和认可(8)。

     市场最为本质的特徵就是它天生具有扩张的倾向。市场作为一种制度取向,在18世纪末、19世纪初的西欧,在19世纪的北美,以及在20世纪的几乎所有非西方世界,成为经济生活的主要组织形式。正如布罗代尔所言,欧洲的发展,甚至整个世界的发展,无非是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经济不断扩大自己的领域,把越来越多的人,越来越多的远近贸易纳入理性秩序,而所有这些贸易加在一起就趋向於创造一个有整体性的世界(9)。这种整体性的世界不是语言、文化、信仰上的,而是劳动分工的协调和世界资源的配置上的。因此,市场运行的两种趋势与後果是,第一,它使地区市场和民族市场向世界市场过渡,最终使“主要适应於地区或本国市场服务的生产结构逐渐地、不平衡地而又显然是不可抗拒地由主要适应於世界市场服务的生产结构所取代”(10)。第二,它逐步向全球扩散,其扩张趋向超越人为的政治边界,将越来越多的人囗和地域纳入到它的影响范围,并在全球确立由市场来组织经济生活的制度。

     国家与市场是两个截然不同的范畴,这两种不同的社会组织形式,是决定近代世界国际关系发展动力的关键因素。第一,“市场的逻辑是将经济活动集中在便於发展生产并获得高额利润的地方,而国家的逻辑则是获取并控制经济增长及资本积累的过程”(11)。市场逻辑是由劳动分工条件下的相互合作的个人行动来驱使的,是买主与卖主之间频繁的交换,以致同一产品的价格迅速地传向其他区域,而国家的逻辑则是公共权力的强制实施。第二,国家是有边界的,而⌒场则是没有边界的;国家基於领土、忠诚和排外性,它合法地垅断着暴力的使用权,是“权威的网络”,而市场基於买卖双方效能的结合、契约关系以及发展相互依存,是一个由价格和数量构成的结合,是“交换的网络”(12)。第三,市场生活中的主体是公司,而政治生活中的主体则是国家。公司的权力可以用资本、技术来进入世界市场,而国家的权力往往可以控制市场的进入。第四,市场运行并不是完美无缺的,市场存在失灵的可能(marketfailure)。但是市场的失灵并不是国家实施干预的充分理由,因为正如许多学者所指出的,政府对 市场的干预也同样会存在“政府失灵”( government failure)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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