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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论文来源:在职教育交流中心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5-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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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九零年代中晚期,暌隔几十年之久的自由主义在中国复潮,由此引出鲁迅研究中的 一个新话题,即鲁迅是不是自由主义者。这个问题在以前断不会存在,毫无疑问,鲁迅是反自 由主义的。在鲁迅逝世二十周年的一九五六年,《文艺报》曾发专文,题目就是"鲁迅反对改 良主义、自由主义的斗争",其矛头所指,即胡适等自由主义知识分子。文章的论述也许我们 (至少是我)不会同意,但它对鲁迅和胡适的价值倾向的认定却无可非议。可是,随着九十年 代晚期知识界对自由主义的逐步认同(不包括新左派),却出现了这样一种反转,不仅阐释鲁 迅和现代自由主义的关系,试图将鲁迅位于其列;更有甚者,有论述认为,和以胡适为代表的 那批自由主义知识分子相比,不是胡适,而是鲁迅,更能体现自由主义的本质。
我反对把鲁迅称为自由主义者,尽管鲁迅酷爱自由。一个酷爱自由甚至为自由而斗争的 人,完全可能是非自由主义的,鲁迅恰恰如此。但,我想率先表明,鲁迅是不是自由主义又有 什么关系?不是又如何?令人感到奇怪的是,我们今天是如何理解自由主义的?要不,为什么 会出现这样一个张冠李戴--在这里则是"胡冠鲁戴"--的错舛。
一
在中国现代史上,自由主义从根本上来说是一种制度诉求。作为解决中国问题的"路径依 赖",是胡适而非鲁迅把建立一个自由主义的政治体制作为自己的终生追求,而英美宪政即其 追求的样板。如果我们认同胡适所认同的英美体制是自由主义政制的话--这在今天应该不成问 题了吧--那么,我们又在什么意义上可以说鲁迅是自由主义的呢?鲁迅对中国问题的解决,其 思路一正一反,正面 "立人",反面 "改革国民性"。这当然也是一种"路径依赖"。但两种路径 显然不是一回事。一是"制度依赖",一是"启蒙依赖"。它表征了中国现代史早期以胡适为代表 和以鲁迅为代表的两种不同类型的知识分子所作出的不同的价值努力。
当然,五四时的胡适也是个启蒙主义者,他把五四运动称为"中国文艺复兴运动",把五 四新思潮解释为"再造文明",把新思潮中的"输入学理"直指为引进西洋的新思想、新文学、新 信仰,这一切无不是启蒙性质的。在这一点上,他与鲁迅,或鲁迅与他,无疑是同道(当然还 有陈独秀)。但,走出五四后的胡适,在未放弃思想文化领域内的启蒙时,显然更把注意力转 移到政治改良和制度建构的方向上,积极推行其政治自由主义的主张。
五四刚刚过去的一九二零年,胡适等即向北洋政府发起了《争自由宣言》,要求确保讲 演、出版、集会、结社的自由,并要求制定人身保护法令、监督选举等。一九二二年,胡适和 上述那些发表宣言的人又发表了《我们的政治主张》,这个主张吁请政治改革、要求建立好政 府(因而被称之为"好政府主义")。它提出的三项基本要求是:一、要求一个 "宪政的政府" ,二、要求一个"公开的政府",三、要求"一个有计划的政治"。这两份政治宣言的思想资源无 疑来自英美自由主义,胡适等试图把英美自由主义在制度层面上的内容移植到当时的中国社会 中来,这表明五四一代中国知识分子已经不满足于思想文化领域内的观念革命,而要过问政治 了。当然,过问政治的知识分子不独自由主义这一脉,比如左翼知识分子李大钊(他也曾在那 两份宣言上签字)、陈独秀等,也早已开始言政,并组建政党了,只是路径和自由主义不同而 已。
那么,鲁迅呢。"两间余一卒",一九二二年的鲁迅依然坚持启蒙中的思想批判和文化批 判,这从他的写作或仅仅是写作而不涉其他活动可以看出。就写作而言,除了《端午节》、《 白光》、《补天》等四、五篇小说和一些翻译作品如《爱罗先珂童话集》外,收集在《热风》 中的十一篇杂文,俱围绕文学、文化、批评、翻译而展开。尽管当时鲁迅没有对胡适等人的言 动发表意见,但不难推知,他对此至少是不以为然的。为什么?在也是写于一九二二年的《〈 呐喊〉自序》中,鲁迅依然坚持当年的看法,把改变国民性亦即"他们的精神",视为解决中国 问题的"第一要著"。鲁迅这样做,不是没有缘由,目睹过辛亥革命的失败,更早一点,还有戊 戌维新的失败,再后一点,又有二次革命的失败,鲁迅已不相信任何政治动作。直到一九二五 年,在写给许广平的信中,鲁迅还是单打一地强调:"此后最要紧的是改革国民性,否则,无 论是专制、是共和,是什么什么,招牌虽换,货色照旧,全不行的。"(1)林毓生先生指五四 有"藉思想、文化以解决问题"的一揽子倾向,这一点当以鲁迅为最。八年后,鲁迅对胡适等人 的政治动作终于有了一个态度,一九三零年所写的《好政府主义》一文,矛头虽然不是指胡适 而是他的盟友梁实秋,但对"好政府主义"本身的冷嘲热讽,也就表明了鲁迅的价值倾向。这里 ,我无意对鲁迅进行任何价值评价,不支持这个自身带有幼稚缺点的"好政府主义"也不能说明 其他问题。我只是指陈一种事实,根据这个事实,鲁迅既然并不认同由"好政府主义"所包含的 西方自由主义的宪政内容,甚至,连这个运动的同路人都不愿做,那么,至少就没必要说鲁迅 是自由主义了。
鲁迅之不是自由主义,更可以在二十年代末和三十年代初由胡适、罗隆基发起的"人权运 动"可以看出。这一运动的序幕,是由胡适在一九二九年《新月》杂志上发表的《人权与约法 》引发的。胡适这篇文章本质上是一篇政治批判,其批判所指,即当时的国民党政府和蒋介石 本人。一九二九年四月二十日,蒋氏国民政府下了一道人权保障的命令,声称"无论个人或团 体均不得以非法行为侵害他人身体,自由,及财产"。胡适针锋相对指出:"命令所禁止的只是 '个人或团体',而不曾提及政府机关。个人或团体固然不得以非法行为侵害他人身体自由及财 产,但今日我们最感觉痛苦的是种种政府机关或假借政府与党部的机关侵害人民的身体自由及 财产。"甚至,文中还举了这样一个例子,安徽大学的一个校长,因为言语上顶撞了蒋介石, 遂被拘禁多日,面对这种非法行为,其家人只能到处求情,却"决不能到任何法院去控告蒋主 席"。对此,胡适明确指出:"这是人治,不是法治"。那么,什么是法治?胡适指出:"法治只 是要政府官吏的一切行为都不得逾越法律规定的权限"。所以,胡适下面以着重号的方式呼吁 :"在今日如果真要保障人权,如果真要确立法治基础,第一件应该制定一个中华民国的宪法 "。(2)这篇文章所流贯的自由主义精神自不待言,它的反专制的意义即使在今天依然无法低 估。和当年的《我们的政治主张》相比,中国自由主义知识分子无疑比以前前进了一大步,他 们在立与破两个方面同时出手,既要求英美式的宪政制度,又毫不留情地批判国民党专制。更 难能可贵的是,胡适的锋矛并不避讳蒋介石本人。胡适这种挺身而出的体制批判和批判主子, 一般不为鲁迅所取。鲁迅的策略是"壕堑战",战斗的性质是鲁迅自己所说的"文明批评"和"社 会批评",批评矛头大凡对准的也是主子的奴才--批判奴才的卑劣表现,比如"三帮":帮忙、 帮闲乃至帮凶。而"人权运动"中的胡适等自由主义知识分子,这次恰被鲁迅锁定在"三帮"之列 。
一九二九年,《新月》"人权运动"发始,鲁迅也就开始了对"新月"的批判。《新月社批 评家的任务》就是讽刺新月人对当下现实的不满,指出他们:"尽力地维持了治安,所要的却 不过是'思想自由'"。(3)当胡适被国民党"警告"、新月书店被查封、杂志亦被没收因而"人 权运动"落幕后,鲁迅的批判并没有终止。这从下面的个案可以看出。一九二九年年底,胡适 为新月同人(罗隆基、梁实秋)关于人权文章的合集作《人权论集序》,声称:"我们所要建 立的是批评国民党的自由和批评孙中山的自由。"文末,为坦明心迹,胡适引用了一个"鹦鹉救 火"的故事,表白自己和同人之所以为中国人权而努力,是因为"我们的骨头烧成灰终究是中国 人,实在不忍袖手旁观。"(4)针对胡适这篇文章,一九三三年,鲁迅撰文指出:"鹦鹉会救 火,人权可以粉饰一下反动的统治。"在继而以泛指的方式默认胡适为"中国的帮忙文人"后, 鲁迅撷诗四首以刺,其末曰:"能言鹦鹉毒于蛇,滴水微功漫自夸,好向侯门卖廉耻,五千一 掷未为奢。"(5)该诗最后一句是指胡适在长沙讲演一次,当地何将军给了五千元的讲演费。
需要指出,鲁迅写此文,主要是出于对胡适如下言论的愤怒:"任何一个政府都应当有保 护自己而镇压那些危害自己的运动的权利"。(6)胡适的话是针对中国民权保障同盟要求国民 党释放政治犯而言的。胡适反对这一主张,因为政治犯意在颠覆政府。而"同盟"主张释放政治 犯,实际上就是认同了对政府要求革命的自由权。胡适的这一言动始终被认为是对自由主义的 背叛,一个自由主义者完全站在体制立场说话,还有什么自由主义可言。但,今天的我尽管可 以对胡适这一表现予以严厉的批判,却无法说胡适这一表现背叛了自由主义。我宁可说这恰恰 是自由主义在中国表现出来的一种软弱,当然更是中国式的自由主义的悲哀,同时也是胡适本 人对自由主义的某种程度的误解。英美自由主义的自由是一种法治下的自由,而法治的形成则 是一种体制的构架。胡适作为一个改良主义者,他总是主张在现有体制内以改良为主渐进式地 推动自由,而反对用暴力革命的方式推翻现体制。在胡适看来,可以对其改良的体制之"恶"比 之要推翻这个体制所造成的内战之"恶",就其危害来讲,毋宁更小。这是一种"两害权轻"的策 略,完全可以说胡适在这个问题上犯了糊涂,自由的确需要体制,但也得看清这是个什么性质 的体制;尽管如此,我们却不能说胡适认同专制体制而背叛了自由主义。胡适从来没有认同过 专制体制,就像他从来也没有背叛过自由主义。他和这个体制的分分合合,无非是想从中作" 得寸进寸,得尺进尺"的改良。这是改变中国的两条道路:"体制内的改良"和"体制外的革命" ,中国的自由主义者往往选择前者,而苏俄式的社会主义者往往选择后者(如果让今天的我来 发言,第一条道路能理解,第二条道路不赞成,但两者都不是我个人的选择,就像我欣赏第一 条道路的"改良"和第二条道路的"体制外",因此,我个人的选择是改良路径上的独立知识分子 的"体制外批判")。如此说来,无论当年的鲁迅,还是今天的我们,对胡适的批判,就不是在 批判胡适背叛了自由主义、背叛了人权,而是在批判这种以胡适为代表的、改良式的自由主义 "本身"。自由主义不是不可以批判,比如今天的"新左派"就在激烈地批判;但,需要指明,这 种批判就像"新左派"一样,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它表现为社会主义革命对自由主义改良的批判 。
鲁迅之不是自由主义者,除了他对中国式的自由主义批判外,还在于他自己所表明的对 自由主义不感兴趣的态度。一九二八年,鲁迅在翻译日本学者鹤见佑辅《思想.山水.人物》 一书的"题记"中明白地说:"作者的专门是法学,这书的归趣是政治,所提倡的是自由主义。 我对于这些都不了然"。那么,鲁迅又为什么要翻这本书呢?原来鲁迅感兴趣于其中的"关于英 美现势和国民性的观察"。(7)这至少表明,一九二八年的鲁迅,其现实关怀依然是国民性的 问题,而非政治上的努力,包括什么自由主义。这再一次表征了我上文所说的五四一代知识分 子的不同的"路径依赖",亦即胡适的"制度依赖"和鲁迅的"启蒙依赖"。但这里并不仅仅是两种 路径孰轻孰重的问题,因为,很快地,鲁迅在下文又说:"那一篇《说自由主义》,也并非我 所注意的文字。我自己,倒以为瞿提所说,自由和平等不能并求,也不能并得的话,更有见地 ,所以人们只得先取其一的。"(8)我以为,这段文字乃是鲁迅弃取自由主义的一个关键性旁 白,也是他晚年所以选择左翼为其政治归宿的思想契机。自由与平等并无实质性冲突,但自有 其内在紧张。英美自由主义是自由优先,然后再微调两者关系,使之不断达于新的平衡。然而 ,当自由和平等"不能并求"的对立为鲁迅接受后,鲁迅因为选择了平等也就对自由主义彻底地 持一种对立态度了(这不禁使人类似地想起九十年代中国自由主义主要是经济自由主义和新左 派在自由与平等问题上的对立)。
也正是出于对平等的追求,向左转的鲁迅,成为一个苏俄式的社会主义者。因为,从社 会主义理论角度,被压迫阶级推翻统治阶级的革命就是打破人类最大的不平等,而苏俄社会主 义就是靠这种意识形态起家、发展乃至成功的。它的成功,使素有底层情结和庶民心态的鲁迅 看到了"一个簇新的,真正空前的社会制度从地狱底里涌现而出。"(9)至此,始终坚持启蒙 的鲁迅,终于走出了"两间余一卒"的彷徨,坚定不移地作出了自己一生中的政治选择,并且再 也没有改变过。于是,我们看到了这样一幅图景:五四两位最优秀的知识分子,一个从启蒙理 性遥遥奔赴苏俄社会主义,一个依启蒙理性力践英美自由主义,两者可谓"渐行渐远渐无穷"。 对于这样一种情形,我不作任何评价。我所尊敬的两位知识分子的不同选择,如果仅从双方" 意图伦理"的角度,我都能予以历史语境中的同情。但如果从"责任伦理"的角度,双方的差别 ,可谓霄壤。至于它们的历史结果,大家都知道了。我只是想指出,就像英美自由主义和苏俄 社会主义在政治制度上的对立是无庸置疑的一样,胡适属右,鲁迅属左,这一事实,也无庸置 疑。把心仪苏俄社会主义的鲁迅说成自由主义(鲁迅自己会答应吗?),犹如把心仪英美自由 主义的胡适说成是苏俄社会主义(胡适也许会一笑置之),而这,于(事)情于(学)理都是 说不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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