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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05年同等学力申硕考试工作的通知-同等学历考试
作者:同等学历…    新闻来源:在职教育交流中心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5-23
做好广东省2005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

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05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05]1号)和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做好二OO五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05]1号)精神,为做好广东省2005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05年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时间分别定为5月29日(星期日)上午9:00至11:30和下午14:30至17:30。建筑学综合测试部分的考试时间和组织方式与其它学科综合水平考试一致;快速设计部分的考试由各有关学位授予单位组织,考试时间为5月28日9:00至17:00。

二、报名工作

(一)广东考区的报名考试工作由广东省学位办公室统一组织,具体的报名工作由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和深圳大学研究生部承担,中山大学研究生院、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和深圳大学研究生部承担考点的工作。

(二)各学位授予单位应严格按照学位办[2005]1号和学位中心[2005]1号文的有关规定对报考者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并认真履行签名、盖章手续。资格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将得不到考试成绩,后果由对其进行资格审查的学位授予单位和考生本人负责。

(三)报考者一般应在学位授予单位所在地参加报名考试,我省的考生如有特殊情况,需申请在工作单位所在地参加报名考试,必须经接受其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和其工作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考务部门同意,方可报名。参加建筑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报考者,必须在学位授予单位所在地报名考试

(四)根据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的通知要求,2005年报名考试工作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办法。在我省参加考试的考生必须先到网站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然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指定的现场报名点报名,逾期不再办理。只进行网上报名而未到指定的现场报名点办理照相等相关手续的考生,本次报名无效。具体报名工作程序见附件1。

(五)网上报名时间:3月10日至24日,网址:http://xwb.gdhed.edu.cn;现场报名时间:3月26日至30日(星期六、日正常报名)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现场报名地点:①广州市五山华南理工大学西湖厅三楼、②深圳市南油路深圳大学研究生楼。现场报名点的所在地,也就是考点的所在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自由选择。

三、《准考证》发放办法

《准考证》由考生自行上网打印,打印时间为5月20日至28日,打印效果为黑白、彩色均可,逾期不打印者视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考试成绩公布、合格证书发放

考生的考试成绩将转给各学位授予单位,考生可向学位授予单位查询,也可在网上以及声讯电话中查询。合格证书由考生到学位授予单位领取,学位授予单位是外省的到报名点领取,具体的领取办法和时间拟在8月初在广东省学位办的网上和声讯电话中公布。

五、考试收费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粤价[2000]211号通知规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按每位考生每科100元收取考试报名费。建筑学快速设计考试的费用由学位授予单位按有关标准收取。
声讯电话:16881030

附件
报名工作程序

1、考生在现场报名前,填写《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分别贴近期同底片二寸免冠照片各1张。

2、接受其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对其获学士学位时间、报考资格、报考语种和学科按照学位办[2005]1号文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核对《资格审查表》上所贴照片是否与考生本人相符;审查人在《资格审查表》上签署是否同意其报名考试的意见,并签名;对申请在工作单位所在地参加考试的考生,还须签署是否同意其申请的意见。《资格审查表》上须加盖学位授予单位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公章(系、学院公章无效)。《资格审查表》一份由学位授予单位留存备案,另一份供考生报名时使用。

3、考生于3月10日至24日到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的网站填写、提交报考信息。

4、已在网上报名成功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持一份《资格审查表》和有效身份证件于3月26日至30日到现场报名点(现场报名点仅接受在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报名)进行拍照、交费、领取《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考试考生应试守则及有关处罚规则》等有关条例并认真阅读。

5、考生当场核对打印出的报名情况登记表,阅读签字栏中的内容后,签名认可。

6、《资格审查表》、报名情况登记表由报名点一一对应收齐,报名结束后交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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